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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及本级预算公开表及说明

  时间:2022-03-29        大    中    小      来源:财务科

    根据市人大会审议批准的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市财政局以忻财预〔2022〕8号文予以批复我委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预算,根据《预算法》的规定,现将2022年本部门及本级的预算及“三公 ”经费预算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忻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忻办字〔2019〕45号)精神,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受市委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财经委员会具体工作,设置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发展和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和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承担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市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价格政策措施;建立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完善价格信息网络;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等职责。 

二、部门及本级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主要包括委机关预算、委属单位预算。 

  纳入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预算的单位包括: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忻州市产业发展改革中心、忻州市项目储备中心、忻州市项目推进中心、忻州市价格监测和认证中心、忻州市军粮供应站。

(二)本级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本级预算构成看,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预算主要包括委机关预算、忻州市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预算。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及本级预算报表(见附表1、2)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报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及本级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及本级预算收支情况 

  (一)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2138万元,比2021年减少4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38元,比2021年减少42.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纳入专户管理的事业资金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收入预算1473.21万元,比2021年减少56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3.21元,比2021年减少565.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纳入专户管理的事业资金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1、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基本支出1775.3万元,比2021年减少69.52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其中:人员经费1481.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公用经费293.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基本支出1125.51万元,比2021年减少719.31万元,基本支出系按现有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其中:人员经费906.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公用经费218.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项目支出362.7万元,比2021年减少27.37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编制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及各项规划;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保障粮食安全;保障市级冻猪肉储备、冬春蔬菜储备等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等。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项目支出347.7万元,比2021年减少12.37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编制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及各项规划;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要求,保障粮食安全;保障市级冻猪肉储备、冬春蔬菜储备等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等。 

  二、“三公”经费情况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1.57万元,比2021年增加4.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和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2.2万元,比2021年增加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37万元,比2021年增加3.33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元。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7万元,比2021年增加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和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1年增加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和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购置费0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及本级2022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8.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08.18万元。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8.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08.18万元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84.91万元,主要用于编制规划、公务用车维护、网络费用、采购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印刷、出版等支出。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5.58万元,主要用于编制规划、公务用车维护、网络费用、采购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印刷、出版等支出。 

  六、其他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其中委机关5辆、忻州市价格监测和认证中心1辆、忻州市军粮供应站3辆。

  2.房屋情况 

  我委机关办公用房面积合计5000平方米。 

  (二)绩效管理情况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2年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2.7万元。(见附表3)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2年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7.7万元。 (见附表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忻州市发改委部门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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