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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时间:2020-09-23        大    中    小      来源:人民网

  

——访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 赵振华

  【编者按】为贯彻落实2020年全国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近日,司法部法治宣传中心与人民网强国论坛部联合举办2020年度第二季司法厅(局)长系列访谈。本季访谈节目以“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主题,邀请了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河北省司法厅、贵州省司法厅领导参加访谈,深入介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今天推出的是对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的访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 

  记者:赵局长您好!首先请您介绍一下什么是“三项制度”,“三项制度”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是什么?

  赵振华:主持人您好!“三项制度”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的三个制度的统称,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多次出台文件强调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也多次作出重要部署,“三项制度”就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决策部署并确定为重要改革任务。

  党中央高度重视这项改革任务,明确要先试点再全面推行。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三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32个单位开展为期1年的试点工作。2018年4月,司法部研究起草了向党中央、国务院报送的试点工作情况报告。同时,根据中央深改委有关要求,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指导意见。2018年1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于12月5日印发。

  “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是提高政府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保障,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为什么要强调这“三项制度”,这些制度对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问题有什么作用?

  赵振华:大家知道,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执法是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在行政机关的各项活动中,行政执法又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联系最密切、最直接。近些年来,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行政执法总体上有了很大改善,但也仍然存在着随意执法、粗暴执法、执法寻租等问题。可以说,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制度建设至关重要,“三项制度”就是从加强制度建设和严格制度落实入手,夯实行政执法的基础,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力求使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选择这“三项制度”,也是考虑到它们在规范行政执法各项制度中具有的典型性,从执法权力来源、执法过程、执法结果三个关键环节来规范行政执法。执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阳光政府,通过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保证合法行政,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使执法者不越过权力的边界,守住法律的底线。

  记者:目前,各地各部门落实“三项制度”的情况和效果如何?

  赵振华:根据调研和督查督导的情况,一年多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重大决策部署,以“三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提升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对服务本地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自我约束、依法履职尽责、按照权限程序行使权力逐步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行动自觉。二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入推行,社会监督更加有效有力。各地各部门通过建立以信息公示平台、门户网站公示专栏为主的多渠道执法信息公示载体,提高了执法的“能见度”和“透明度”,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实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各地各部门通过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做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特别是在容易发生争议的执法环节、执法场所实施全过程音像记录,既提高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又减少了执法阻力和暴力抗法情况的发生。四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普遍建立,行政违法行为大大减少。各地各部门通过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和内容,编制法制审核流程和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给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划下了“标准”“红线”,确保了重大执法决定合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纠错率明显下降。五是行政执法更加透明高效,人民群众获得感普遍增强。各地各部门通过推行“三项制度”,严格规范了执法程序和行为,人民群众可以更加便捷地了解和查询执法流程,及时知晓执法事项的办理环节、进度和结果。特别是这次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各级行政机关和执法单位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依法应对和妥善处理了疫情防控中出现的执法矛盾和问题,严格依法惩处了一批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扰乱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为打赢疫情防控战,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工作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记者:在全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过程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

  赵振华:2019年底开展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督察,从这次督察和平时的调研检查情况看,在全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个别地方和部门的全面推行工作还停留在文件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中。有的地方和部门出台的配套文件对“三项制度”指导意见提出的要求不部署、不分解、不落实,没有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建立统筹推进机制,没有确定具体实施步骤,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二是个别地方和部门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对“三项制度”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三是个别地方和部门统筹协调不够到位。在推进落实过程中,没有组织领导机制,缺乏统筹和整体协同,条条、条块分割现象仍然存在,省市县乡各级推进落实力度层层递减。四是个别地方配套保障不够到位。各地普遍存在基层执法单位执法力量薄弱的情况,一人多岗、一岗多责的现象还较为普遍。

  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都作了认真研究,并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些措施,力求在全国进一步纵深推进“三项制度”落实。

  记者:司法部对在全国进一步纵深推进“三项制度”落实有什么具体考虑?

  赵振华: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推进“三项制度”在全国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单位落地生根,并以此为总抓手、突破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使行政执法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具体措施包括: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及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执法服装管理等方面的文件,大力推动各地各部门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执法裁量权基准、执法考核与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力求逐步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执法制度体系,全面实现行政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推动实现“三项制度”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着力推动“三项制度”在市县两级行政执法单位落地生根,督促地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职责时,切实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全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同时,督促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部本级“三项制度”落实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本系统在推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加强对“三项制度”落实工作的督察和监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是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之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重点内容。我们将运用督察、考核等措施,加大问责考核力度,对因落实不力造成重要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今年我们已经着手部署了“纵深推进‘三项制度’专项检查行动”,拟于年底前对市县两级推进“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