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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2025年度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5-01-07        大    中    小     

  为保证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项目顺利实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择优遴选3家作为我委2025年度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服务期一年。欢迎有意向的代理服务机构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服务内容

  承担我委相关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二、报名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质、资金,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2.在忻州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从业人员具有从业资格证明及相应从业经验

  3.2022年1月1日以来未因违法行为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不接受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单位应提供的材料

  1.提供企业简介及基本情况表(格式自拟)

  2.提供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资格证明材料、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等);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送件人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与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则无须提供;

  5.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查询代理机构登记状态的网页打印件;

  6.提供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

  7.提供报名申请前3年内未因违法行为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8.2022年1月1日至今从事山西省招标代理活动的业绩材料(招标代理合同关键页或官方网站招标公告截图)等基本情况;

  9.提供服务方案;

  10.廉洁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11.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以上资料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一式三份(封面应注明申请机构名称并加盖公章)。注明复印件的材料须带原件供查验。

  四、材料递交时间及方式

  1.申请文件和材料递交时间:202518至1月10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截止时间为2025年11018:00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未按要求或未按时提供申请文件和材料的,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通过公开比选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与我委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

  2.我委签约后根据入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表现业绩,可随时对其做出动态调整,对表现不佳的入选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淘汰,并按照工作需要随时增补;

  3.不得无故拒绝招标代理服务业务,不得转让招标代理服务业务;

  4.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服务内容的,我委有权终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

  5.签约服务期内承担的工作任务,服务期满后,应继续保质保量完成。

  六、信息发布媒体

  最终公开比选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s://fgw.sxxz.gov.cn/)上发布,请参加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关注公示结果

  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电话:0350-3036958  18834401507

  地址:和平西街6号(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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