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9月15日进驻市发改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中共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3月2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班子成员对存在的问题、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的认识和态度
市发改委党组及班子成员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对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工作的要求上来,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意识;充分认识巡察组指出问题的危害性,增强问题整改的主动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抓好整改工作。党组及班子成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真认帐、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把这次巡察整改当作一次自我净化、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良好契机,坚决落实整改工作,真正把反馈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提升各项工作的助力和动力,凝心聚力全方位推动发改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我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全力抓实整改责任落实。反馈会议结束后,委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反馈意见,科学谋划部署,聚焦短板,制定务实举措,标本兼治,坚决整改。一是成立委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组和办公室,党组书记任组长,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内容、责任和时限,继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责任分解到各部门和具体承办人。三是党组成员按分工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分管部门的问题整改,督促党员干部履行“一岗双责”。
全委上下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实行清单化推进、销号制管理,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不折不扣地将巡察发现的意见和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并按规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达到以改促效的目的,真正把巡察整改的成效体现到推动发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
三、问题整改的具体进展情况
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市发改委党组扎实落实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走心走脑、走深走实的力度不够等方面。
一是按要求制定出台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二是中心组学习会安排组织班子成员轮流进行集体研讨,交流发言。
三是抓实巡察整改与发展改革工作结合,每月进行固投电话预警,每季度进行排名通报。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没有抓紧抓实等方面。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学习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并结合工作职责抓好落实。
二是制定了“市发改委国民经济综合科落实省市文件、领导批示长效机制流程图”,明确了从接到承办任务直至形成代拟稿呈报市政府的工作流程及办理时限,让交办件办理规范化、程序化。
三是加大和省发改委对接力度,及时掌握项目申报方向信息和相关要求,指导相关县积极上报项目,争取资金支持。
四是按月督办通报各县(市、区)及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
(三)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等方面。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经济运行监测调度机制的通知》,发送至各县(市、区)及市级承担主要经济指标和重点任务的部门,关注县级经济运行趋势、特点,全方位掌握全市经济运行情况。
二是结合发改委项目管理职能开展调研服务。赴市工信局信息化科座谈学习,组织科室人员赴忻州市浪潮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实地调研。
(四)项目谋划成熟度不高、项目储备质量不够高,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等方面。
一是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研究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及每年下达的资金申报文件,领会国家、省最新政策精神。
二是建立项目申报调度机制,督促项目单位办理前期手续,符合国家、省级要求。
三是为各县(市、区)下发文件、管理办法及资金申请报告模板等资料,指导各县(市、区)根据文件精神做好项目申报。
四是提高重点领域项目储备,加大考核力度,对各县(市、区)项目储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排名。
五是加大项目推进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建设,配合市政府按月全市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分析调度。
(五)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够深入,工作不够主动,党的思想建设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等方面。
一是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重温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是由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开展“领导讲党课”专题辅导活动。
三是已制定7月份主题党日活动方案, 拟于7月底前组织党员干部前往“忻州好人馆”开展实地教育。
(六)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树得不牢,未将老百姓最关心的实际问题落细落实等方面。
一是及时在发改委门户网站公示价格政策。
二是及时回应“12345”、“随手拍”等群众咨询及投诉问题,认真耐心做好相关收费政策解释工作。
三是对于反映强烈的相关问题,做好政策解释答疑的同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移送。
(七)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彻底、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人员履职尽责不力等方面。
一是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财务科负责人、财务科经手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已于2019年12月计入固定资产账目中。
三是规范了差旅费管理等财务制度执行。
(八)执行干部选任政策规定不够严格等方面。
一是2023年3月17日党组(扩大)会,通过会前学法活动组织委领导班子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二是对涉及的人事档案进行再梳理,确保不出现缺项漏项,进一步加强人事档案管理。
(九)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够规范等方面。
一是组织人事干部学习人事档案管理相关制度,提升专业水平。
二是对涉及的人事档案进行再梳理,确保不出现缺项漏项,进一步加强人事档案管理。
(十)党建工作抓得不够严实,基层党建工作相对薄弱等方面。
一是已召开党组(扩大)会暨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党组党建工作责任状、基层党组织责任状,研究讨论2023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
二是已建立发改系统2022年度先进典型台账,拟于8月份召开报告会。
三是机关党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支部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督导检查,形成了检查台账,各支部正在对照台账进行整改中。
(十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重形式轻实效,查摆问题蜻蜓点水、不深不透,讲工作问题多,讲党性问题少,相互批评不能直面问题,未能做到“红红脸、出出汗”等方面。
一是已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相关会议精神,重温学习了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动员会及反馈意见会上刘卓良书记的讲话精神。
二是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是要求各基层党支部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求各支部整理好组织生活会相关资料,需上报机关党委的已收集整理。
(十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管党治党不够有力等方面。
一是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廉洁奉公树立新风”廉洁文化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二是“五一”节前召开党组会学习《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精神,端午节前在机关门户网站上发布了“端午”节廉洁倡议书。
三是6月份开展了以“凝心铸魂淬党性 清正廉洁润初心”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采取了讲党课、现场教学、知识测试等方式组织开展。
(十三)整改的主体责任没有压实,整改持续发力不够,集中整改不够全面彻底等方面。
一是委人事科组织专人对市军粮供应站全体干部职工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核,逐步培养考察合适人选,达到任职条件后启动干部选任程序。
二是形成各级领导重视、部门职责明确、配合有力,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到实处的格局。从2023年起,粮食安全考核与耕地保护考核将合并为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责任制党政同责考核,更加强化成员单位职责,细化考核内容,更有力的推进考核责任的落实。
三是会同市财政局对近年市直储备企业原粮轮换亏损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学习研究兄弟市轮换亏损问题解决办法。
四是已对军粮供应站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其开展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四、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化整改成效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我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这仅仅是全面整改工作的一个起点,我们将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发展改革事业发展的结合点,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改良,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
(一)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和⾏动⾃觉。委党组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问题整改落实和查漏补缺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上下联动、全员参与,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深化整改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的⻓效机制。坚决突出问题导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整改。围绕增强组织功能、提升工作效能、创新工作方法、服务方便群众,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信访、网络、电话等监督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三)巩固整改成效,进一步狠抓督查确保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正在整改的问题,进行重点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按照既定目标持续推进,成功落地。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重点实行“回头看”督查,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对已初见成效的做到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350-3306225;
电子邮箱:xzsfgwjgdw@163.com。
中共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