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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年-2025年)

  时间:2022-03-08        大    中    小      来源: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治宣传教育是夯实依法行政根基的重要举措,也是服务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全省发展改革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任务目标,立足发展改革工作职能,以持续提升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以完善普法责任制为重要抓手,把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贯穿到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切实提高履职用权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发展改革部门法治建设实现新突破,党对守法普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发展改革系统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法治素养显著提高,普法工作实效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发展改革相关法律法规知晓度、对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认同度得到大幅度提升,为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党的领导是法治建设的最根本保证的理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发展改革法治建设,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和工作导向,尊重人民群众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深入开展发展改革法治宣传教育,做到法治宣传教育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提高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法治在发展改革工作中的规范、支撑和保障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聚焦普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围绕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和增强干部学法用法自觉性、主动性等,出实招、下实功、见实效。 

  ——坚持创新融合。注重创新工作理念,将发展改革普法工作融入到法治实践、融入日常工作、融入依法行政全过程,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工作、贴近群众,推动发展改革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普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通过多种形式,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重要时间节点,创新宪法学习宣传方式方法,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组织机关新提任、新录用公务员和新入职工作人员参加宪法宣誓入职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 

  (三)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和山西有关法治建设纲领性文件。深入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等法治建设纲领性文件,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强化法治思维。 

  (四)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等国家重要法律。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重点梳理、宣传好民法典中涉及依法行政的法律条文。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增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不断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促进投资和对外开放方面,大力宣传《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山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等;在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制度和激发市场活力方面,重点宣传《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价格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深入宣传《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山西省循环经济条例》等。密切跟踪“八五”普法期间立法进程,及时宣传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发展改革系统广大党员尊崇、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 

  三、突出普法重点对象 

  (一)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积极发挥领导领学促学作用。要成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的重要内容,把民法典和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等作为学法重点。委党组成员带头参加法治专题讲座和学习。 

  (二)突出发展改革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健全党员干部日常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发展改革系统党员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分级分类明确党员干部履职应当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加强法治教育培训,突出新录用、新提任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学法,委机关每年开展1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强化党务业务融合,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等学习机制开展法治学习交流。强化法治学习督促检查,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评重要内容。 

  (三)突出面向人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大力宣传投资管理、价格管理、信用管理等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广泛宣传“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及时权威准确的解读,在全社会营造发展改革系统全面履职的良好法治氛围。 

  四、加强普法与法治实践相融合 

  (一)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融合。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研究制定本单位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或者工作方案,统筹安排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扎实推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 

  (二)推动普法融入立法实践。在推动重大规划、投资管理、社会信用、招标投标等重点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认真贯彻《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等规范立法和制度设计的法规。通过充分听取行业协会和企业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度。做好现行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及时对新制定公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解读。 

  (三)加强普法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以及社会公众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诉讼以及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实现执法办案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行政争议工作化解中,实时普及《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信访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申请人依法维权、合理表达诉求。 

  (四)加大“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普法力度。发挥“以案释法”作用,对行政执法以及行政争议化解中的典型事件、典型案例及时进行解读,实现“办理一案、解决一事、规范一片”。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机关干部参加法院案件庭审,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思维。 

  五、创新法治宣传方式 

  (一)加大公益普法力度。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品牌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事件,开展及时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提升人民群众对与发展改革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二)积极拓展普法网络平台。积极运用“报、网、端、微、屏”开展法治宣传,依托门户网站、机关办公内网、微博、微信等平台,开辟法治专栏,展示常用法律法规,典型案例。运用微信小程序等,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每日一题等活动,扩大普法参与广度。利用“学习强国”“山西干部在线”等平台,丰富法治学习场景。鼓励创作个性化普法作品,传播法治声音,讲好法治故事。 

  (三)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文化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法治机关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单位窗口岗位、电子显示屏、橱窗展板等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学法用法良好氛围。依托“发展改革大讲堂”等学习平台,邀请法学专家或者发展改革系统同志为党员干部做专题法治讲座。组织本系统干部群众拍摄法治微视频以及微电影,积极举办法治书画、法治摄影等活动,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 

  六、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宣传教育工作,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工作建设总体部署,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落实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积极拓展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普法活动,促进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广大干部学法用法。 

  (三)深化总结交流。省发展改革委要强化对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普法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强化上下联动。省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共享普法资源,共同研究存在问题和建议,合力推进全系统普法工作。每年各市发展改革委以及委属事业单位要将本年度普法工作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四)加强基础保障。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强化对规划实施的保障,重视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