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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忻州市重点工程项目预审中心2020年度决算公开

  时间:2021-09-16        大    中    小      来源:项目预审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心2020年度决算报表已经市财政局审核完毕,以忻财库[2021]14号文予以批复,现将2020年度决算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我市中央、省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重大项目评估监测工作;

  2、承担拟申报中央、省投资项目的评估工作;

  3、承担中央、省在全市境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的监测、推进工作;

  4、承担全市境内中央、省投资的竣工投产项目后评价工作,并提出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

  5、建立中央、省在全市境内投资项目的项目库,并进行动态更新;

  6、配合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对中央、省在全市境内投资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

  7、承担列入年度省市重点前期项目推进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忻州市重点工程项目预审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单位1个,本单位是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编制13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忻州市重点工程项目预审中心2020年收入143.43万元,较2019年收入168.81万元减少25.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收入142.21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1.22万元。 

  (二)支出情况

  忻州市重点工程项目预审中心2020年支出151.41万元,2019支出162.61减少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83万元,项目支出31.58万元;

  1、基本支出119.83万元,主要是按照现行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政策支付的单位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等以及按照定额标准核定支付的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31.58万元,用于重点工程项目专题考察、调研;对重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协调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解决13710督办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开复工。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忻州市重点工程项目预审中心2020年政府采购金额为24170元,其中货物类4400元;服务类19770元,;工程类0元。

  (四)固定资产情况

  忻州市重点工程项目预审中心2020年固定资产原值年初数为538428元,固定资产原值年末数为320728元,固定资产减少的原因为年末核减一辆汽车原值217700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运行经费支出14.31万元,主要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补助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3、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使用各项资金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忻州市重点工程项目预审中心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