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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价格认证中心2020年决算公开

  时间:2021-09-16        大    中    小      来源:财务科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忻州市价格认证中心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工商、税务、海关、边防、纪检监察等国家司法、执法机关和经济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各种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中涉及的扣押、追缴、没收、纠纷财物涉案物品的价格认证;接受委托对各类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合法性、价格水平的合理性进行认证;接受委托承办有关价格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接受委托面向社会为生产经营者、各类组织和公民提供有关价格政策法规、市场行情、价格预测等咨询服务。

  (二)单位机构

      忻州市价格认证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行政府财务会计制度,事业编制6人,年末实有在职职工4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后)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收入和支出情况

  2020年总收入44.55万元,总支出4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55万元,支出44.5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二)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4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5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0.38%,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有增加;项目支出比去年减少69.64%,2019年鉴定任务较多,专家聘用费、差旅费等较多

  (三)2020年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0.09万元,用于服务支出0.09万元

  (四)2020年“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其中: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招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我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0辆,年末保有量1辆。

  )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我单位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规范财政资金支出使用范围,确保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作用。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忻州市价格认证中心2020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