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忻州市价格监测中心2020年决算公示

  时间:2021-09-16        大    中    小      来源:财务科

  

 

  我单位2020年度决算报表已经市财政局审核完毕,根据忻财库[2021]14号文批复,现将2020年度决算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基本情况和职能

  忻州市价格监测中心隶属于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2020年末实有在职人数为4人,无离退休人员。

  在职职工中,公共财政预算开支人员4人;退休人员。实际在职人员比上年度减少1人。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跟踪反馈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开展价格信息相关服务和发布工作。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2020年一般财政预算收入43.11万元,无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4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1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单位2020年无政府采购。

  (四)2020年“三公”经费情况

  单位2020无“三公”经费支出

  (五)绩效管理情况

    单位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规范财政资金支出使用范围,确保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作用。

  (五)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补助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3、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使用各项资金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忻州市价格监测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