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忻州市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时间:2021-04-22        大    中    小      来源:办公室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

  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按照《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7日 上午8:30—11:30。

      地点: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六楼会议室(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和平西街6号)。

      二、资格复审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名单附后)。

      三、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认证的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应届生提供本人档案存放证明。

      (三)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已就业的人员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五)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到合格证书的考生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由团省委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六)退役军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持以上要求的材料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由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二)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

      (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由考生签字确认,取消报考资格。

      (2021年4月27日11:45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间隔1米以上排队,并依次出示防疫行程码或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体温检测、登记,体温高于37.3℃的于4月30日前携带卫生防疫部门诊断结果或者有效阴性核酸检测报告进行补审。

      ()资格复审全程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

     

         附件: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xlsx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