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及督察“回头看”整改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12月18日,我委组成验收组对《整改任务清单》第01364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忻州市强化制度建设。以全方位的改革创新建立生态环保长效机制。坚持用改革的思维和办法做好环保工作,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进一步抓好《山西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落实,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围绕解决环保突出问题补齐制度短板,实施好《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推动生态环保工作更好走上法治化轨道。完善资源性产品成本构成,加快落实强企业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和赔偿机制,建立健全污染者付全费制度和多元化生态环保投入机制,探索实施跨省界流域生态补偿。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推动绿色金融创新。
二、整改目标
代市委市政府草拟《忻州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生态文明 建设美丽忻州的实施方案》《忻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等文件,紧抓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实。与市环保局转发《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下发至各县(市、区)。
三、完成情况
我委已按时完成整改目标,并完成验收。
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5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350-3306220
联系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师院东巷和平西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