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9 大 中 小 来源:资环科
按照《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忻州市贯彻落实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我委现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清单》中回头看第20114号问题进行销号公示。
一、整改任务
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累计达873.8万吨标准煤(当量值),同比增长8.94%。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仍以原煤、洗煤、电力为主,原煤消费占综合消费量对比重高达66%,洗煤消费占综合消费量对比重为9.5%;电力消费占综合消费量对比重为2.4%。这三种能源品种的消费量占比77.9%。而属于清洁能源对天然气只占综合能源消费量对0.9%,工业能源消费结构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二、整改目标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纳入忻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出台《忻州市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
三、完成情况
我委已按时完成整改目标,并完成验收。
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8日-2020年12月15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350-3306220
联系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师院东巷和平西街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