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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1-11-24        大    中    小      来源:市发改委办公室

 一、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

    局长高俊:主持本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邬增光:分管综合、能源、资环、安全、地区、工交、投资等相关工作。

   副局长王彦东:负责物价全面工作。

   办公室主任张海雄:负责重点办全面工作,协助发改局完成转型项目、固定资产、重大产业项目相关工作。

   副主任科员周浩:协助局长完成农、林、水、以工代赈等相关工作。

 二、主要职责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县内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

  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协调信用体系建设;拟定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促进融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产业、价格和投融资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县人民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务发展。

  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定并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及需要县综合平衡的工业专项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和重大产业基地,按规定权限审核工业重大建设项目和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承担组织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提出全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推进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及享受国家西部地区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决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编制实施以工代赈计划。

  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执行国家、市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省、市战略物资在本县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本县应急物资相关的储运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定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统筹推进国家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

  拟定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CDM)工作;负责碳减排交易权项目的组织申报与实施。

  研究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并拟定实施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价格政策措施。

  执行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制定和调整县管重要商品、服务项目相关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组织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组织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等享受政府优惠的住房价格政策,作价办法及相关价格;组织实施粮食、经济作物、农业生产资料等政府补贴标准。

  建立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完善价格信息网络;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制定。

  组织,指导价格与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受理价格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述案件;受理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案件。

  承担价格鉴定、认证、评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开展物价政策咨询服务工作;指导价格的社会监督、公共服务、信用建设等工作。

  组织对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的成本调查及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贯彻执行科技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定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全县各类科技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公关。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负责编制和实施县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计划,负责县科研开发与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参与编制县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全县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拟定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管理。

  组织拟定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负责拟定科技成果管理和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指导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负责本局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的发展。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负责全县科普工作,拟定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转型综改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本县的转型综改试验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研究提出全县转型综改试验的目标、任务、要求、及年度工作计划,并分解下达。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对接和衔接。

  研究提出本县转型综改试验重大改革、重大事项和重大课题。

  负责重大转型项目的规划开发建设,统筹管理推进产业转型、生态修复、民生改善、城乡统筹等重大转型项目,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指导和协调县内各部门的转型综改试验工作。负责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先行先试工作。

  指导协调产业发展、“两型”社会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以民生委重点的社会建设等各领域、各行业专项实施意见、专项规划及分年行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

  组织协调转型综改试验相关政策分析和评价,组织跟踪、评估改革试验进展情况及重大改革事项,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推进县转型综改领导组关于建立部门合作机制,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转型综改试验中争取国家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工作。

  负责组织对转型综改试验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建立信息交流反馈体系,负责转型综改试验信息收集、整理、研究工作。

  承担河曲县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县转型综改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

    我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含物价检查所4名、成本调查队2名),工勤编制1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派驻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

  现实有人数10人(其中:1名提前离岗)。

四、机构设置

    1、办公室(机关党总支);2、以工代赈办公室;3、农村经济股;4、工业交通股;5、社会发展股;6、科技教育股;7、物价股;8、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五、办公室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0350-7222034

  传    真:0350-7222034

  邮    箱:hqfg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