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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农村煤改电项目今年供暖温度太低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3-12-01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忻府区东楼乡某村的居民,今年11月1日供暖以来,家里最高温度在20度。近几天天气变冷,家里温度持续为16度。作为国家重点改善民生项目,请问为什么村民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拆燃煤炉,每年固定交取暖费,但是温度都达不到18度?按照城市标准低于18度可以退部分取暖费,我的诉求是关于农村煤改电项目是否已经承包私人,温度不达标情况下应该找哪位对接人?如何保障缴纳取暖费村民的利益?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3-12-07
回复内容

取暖问题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委已收悉,我委委托忻府区发改局向忻府区能源局咨询,忻府区能源局现答复如下:

1.关于农村煤改电项目是否已经承包私人,温度不达标情况下应该找哪位对接人。

2019年以来,我区所实施的“煤改电”区域集中供暖项目没有承包私人,而是经公开招标,授予中标企业特许经营权并由中标企业在忻成立的运营公司负责运营。根据您居住的村落,如供暖温度不达标时,可直接联系运营公司忻州中鑫热力有限公司,服务电话为:18636031788。

2.关于您所反映的室内温度16℃,能否退还采暖费的问题。

我区“煤改电”区域集中供暖项目供暖质量参照《忻州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试行)》(忻政办发﹝2012﹞138号)执行,现行标准为用户室内使用温度标准18±2℃。您所反映的室内温度16℃符合标准,不涉及退还采暖费。

下一步,忻府区能源局将积极督促供暖企业进一步提升供暖质量,确保用户温暖过冬。如有其他问题,可直接向忻府区能源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