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3-06-28 | |
信件内容 | 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什么?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3-06-29 |
回复内容 |
根据《关于印发忻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和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通知》(忻发改发〔2020〕130号), 未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仍按照忻政办发〔2015〕73号文件规定执行,忻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一级标准为1.05元/㎡·月;二级标准为0.85元/㎡·月;三级标准为0.65元/㎡·月;四级标准为0.45元/㎡·月;五级标准为0.35元/㎡·月。 电梯运行费、消防维护费、年检费和供热、供水的二次加压费用等收费,根据运行情况据实结算、按住户面积分摊,定期公布,具体收取办法由双方议定后以合同约定的形式执行。 2020年5月1日之前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业主大会未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应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对照有关服务内容标准,拟定服务价格后,进行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选择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报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