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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荣名城香榭里交房收费问题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2-04-03
信件内容 反应了交房收费问题天然气开通费,有线电视初装费,计量表费,回答只是文件?怎么实质性的解决问题?文件网上自己也能查到?你们不管?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2-04-29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现作出如下回复: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整顿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19]415号)规定,“关于新建商品房燃气工程安装收费问题,以商品房购房合同为准,自2019年6月27日《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号)发文之日起,我省新建或在建的商品房配套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统一纳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燃气企业等不得另外向商品房买受人单独收取。”

2020年1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从2021年3月1日起,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其中规定,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取消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

按照《关于取消有线电视初装费降低补卡工本费的通知》(晋发改服价发【2017】405号)规定,2017年7月1日起取消我省有线电视初装费。

关于房屋登记费、测绘费、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请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反映。如违反上述规定,建议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