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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忻州市关于停车场对残疾人驾驶机动车免收停车费问题
写信人 写信时间 2021-12-31
信件内容 各位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肢体残疾人,首先感谢党和国家对残疾的关怀和爱护,现在我们残体残疾也能取的机动车驾驶证,使我们的出行得到更大的方便,可是也遇到停车场所收费问题。根据2010年《城市道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第5.6条例、2012年《无障环境建设条例》第十四条、《山西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条、之规定。城市的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用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建设标准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停车位为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专用,并免收存放费用。 望各位领导关心一下我们残疾人群体,使我们出行更加方便。 谢谢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22-01-25
回复内容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领导信箱群众反映问题的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据了解,目前我市暂无相关免费停车政策。今后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关注残疾人停车问题,争取为残疾人群体提供更加便利的出行环境。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