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荣盛锦绣学府物业费是否超标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1-12-04 | |
信件内容 | 忻州荣盛锦绣学府物业费1.7元每平每月是否超标?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1-12-27 |
回复内容 |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忻州荣盛锦绣物业费的回复 按照《忻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和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忻发改发〔2020〕130号)规定,未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宅小区仍执行忻政办发〔2015〕7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包括物业综合服务费、电梯等共用设备运行费、车辆停放服务费、装饰装修管理费、装修垃圾清运费和代收代办服务费、特约服务等费用。其中物业综合服务费最高为一级标准1.05元/月.㎡,电梯运行费、消防维护费、年检费和供热、供水的二次加压费用等收费,根据运行情况据实结算、按住户面积分摊,定期公布,具体收取办法由双方议定后以合同约定的形式执行。
如违反上述规定,可向“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