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收费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21-03-12 | |
信件内容 | 尧阳宝郡小区的物业以每小时一元问业主收费,问其是否有正规文件批准 对方只是拿出了一个自己打印的复印纸说是发改委批准了,也没有任何盖章,问其发票也无法提供,再问其收了的停车费用做何用途也无法回答,只是态度蛮狠,业主装修天天还要向物业交停车费我是第一次听说,这是请的物业为自己服务还是请的强盗?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21-03-17 |
回复内容 |
关于尧阳宝郡小区停车收费问题的回复
您好: 按照《关于印发<忻州城区机动车停放区域划分及停车场分类收费标准>的通知》(忻发改发〔2018〕327号),住宅区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小区停车场(位)收费应遵循《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未出售的小区停车位(库)收取停车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合同约定执行,但地上停车位(库)最高不超过5元/天,地下停车位(库)最高不超过10元/天。 按照《忻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忻发改发〔2018〕326号) 停车场收费人员在收取停车费时,应当出具合法票据。收费人员不提供或提供非本停车场使用的收费票据,车辆停放者可以拒付停车费。 如违反上述规定,可向“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