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09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政府
为切实打赢蓝天保卫战,全力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的完成,针对2019年6月份忻州市14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依据《忻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忻环发〔2019〕12号)对全市2019年6月份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进行了通报:
原平市、岢岚县、保德、忻府区、静乐县、神池县、五寨县因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10平均浓度两项指标同比改善,分别奖励219.74万元、177.6万元、124.53万元、5.37万元、132.06万元、67.97万元、62.41万元。
偏关县、宁武县、河曲县、五台县、定襄县、代县、繁峙县因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恶化,分别扣罚14.06万元、20.94万元、40.5万元、57.21万元、81万元、177.4万元、635.4万元。
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