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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价格调整 太原市发改委回应网民热议问题

  时间:2019-07-26        大    中    小      来源:搜狐

  本报讯 “我市城区核定配气价格、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和建立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听证会”将于7月29日举行。针对听证会引发的网民热议问题,市发改委7月24日做出回应。

  价格为什么要进行调整?去年5月25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自当年6月10日起,居民用气省门站价格实行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差大的分两步进行调整。对我省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上调0.35元/立方米,剩余差价一年后适时理顺。也就是说,省内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向上游企业购买居民用气的价格上涨了0.35元/立方米。省发改委要求各市疏导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建立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并组织专题会议要求未完成理顺工作的市、县抓紧疏导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听证会的依据和必要性是什么?调整价格召开听证会是根据《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社会有关方面,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在《山西省定价目录》和《山西省价格听证目录》中,制定和调整价格必须召开听证会。按照国家、省关于天然气价格改革的要求,我市积极推进建立“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定价机制,核定独立的配气价格。在此基础上推进终端销售价格改革,建立购气成本与销售气价的动态调整机制,完成天然气价格改革工作。

  我省各市调价进展如何?晋中、朔州、忻州、临汾、运城、大同、吕梁、长治、阳泉9个市,均已按照国家、省发改委要求完成理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工作及建立联动机制。晋城主要消费煤层气,不涉及天然气价格理顺问题。目前,只有我市尚未完成此项工作。

  周边省会城市天然气价格是什么情况?居民销售价格=国家门站价格+省网管道运输价格+居民配气价格。国家对山西、陕西、河北、内蒙古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分别为1.77、1.22、1.84、1.22元/立方米。我市拟调整的销售价格以及西安、石家庄、呼和浩特居民用气第一档销售价格分别为2.61、2.07、2.68、2.06元/立方米。从省基准门站价格的差值部分可以看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是相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