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乐县红崖上村采煤沉陷整村搬迁政策 | |||
写信人 | 写信时间 | 2019-10-17 | |
信件内容 | 我想反应关于忻州市静乐县红崖上村采煤塌陷区整村搬迁为什么每人补偿43700元,就没有任何补偿呢,房屋没有补偿,宅基地没有补偿,耕地没有补偿,没有房屋安置,只有货币补偿(每人43700元),而且近期乡政府让我村村名搬到盆子水村拍个照片就搬回去,做个假证明,是什么意思。能不能请有关领导解决一下 | ||
回复状态 | 已处理 | 回复时间 | 2019-10-28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宋先生: 您好,您在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领导信箱留言,反映“忻州市静乐县红崖上村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问题”经我委认真调查,现回复如下: 1.每人补偿43700元的问题。按照政策规定,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安置采用新建小区和货币补偿安置两种方法,县里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静乐县按照县里实际情况,本着“公平”的原则,以“人”为单位,每人发放补助资金43700元,其余资金待市、县两级资金配套后,再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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